发布时间:2024-11-05 13:00:48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4月2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排水防涝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加快实施易涝点和隐患点整治,持续推进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
通知提出,各地要抓住汛前关键时机,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各城市开展体检自评估,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估效果、巩固提升的工作机制;要指导督促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做好排水管网清疏养护和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及时组织疏通掏挖淤积堵塞的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整治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确保排水畅通;要对泵站、闸门、拍门等设施设备组织开展维护检修,保证安全正常运行;要对移动泵车、应急装备等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处于能够随时启用的“热备”状态;要补齐修复缺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同时,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全面排查易涝积水风险,及时更新易涝点台账,在系统谋划的基础上,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区分轻重缓急、影响程度,细化治理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消除风险隐患。对汛前暂不能整治到位的易涝积水点,要采取临时应急处置措施,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公众警示标识,安排应急抢险和巡查值守人员,避免发生伤亡事故。要加强易积水区域城市基础设施的巡查检修,防止路灯灯杆等市政设施因积水发生漏电事故;要开展对下凹立交、下沉隧道以及城市低洼地等风险点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积水隐患;要针对地铁、建筑地下空间的出入口、通风口等重要点位,做好防淹、防倒灌措施。在极端天气条件下或可能出现严重内涝灾害时,果断采取停工、停产、停运和转移避险等措施。同时,广泛开展城市排水防涝科普宣传,提升公众防灾避险意识。
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导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落实《“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近远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动排水管网、排涝泵站、调蓄设施、排涝通道和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要用好国债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发挥效益。要结合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因地制宜布设必要的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提升排水防涝智慧化水平。
通知还提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坚决消除监管盲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有限空间作业、沟槽开挖作业、高处作业等事故多发频发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此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强化与气象、应急、水利、交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涝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河湖、水闸、排水管网、泵站等的联排联调,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预先腾空、预降水位等方式,腾出管网、河道及调蓄设施空间,确保雨水蓄排顺畅。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