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11:55:35 来源: sp20241230
中新网 9月25日电 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方微信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秋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抓好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意义重大。抓好秋粮收购,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抓好秋粮收购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发挥市场作用,持续激发多元主体购销活力
要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和手段,推动形成主体多元、购销踊跃、流通顺畅的粮食市场良好局面。要加强收购工作统筹组织,紧紧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在改善环境、优化政策、搭建平台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仓容、资金、设备、人员等要素保障,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提高各类主体入市收购积极性。要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因地制宜举办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产销洽谈活动,积极推动签约项目和意向订单落实落地。要健全粮食市场化融资机制,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支持企业筹措收购资金。要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粮食铁路、公路、水路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着力提高粮食流通效率。要做好粮食供销运的跟踪监测和协调,保障粮食安全高效运输。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扎实开展“六大提升行动”,持续增强粮食收储保障能力。
三、强化收储调控,全力保障农民售粮顺畅
要借鉴近年来粮食收储调控有效做法,建立健全粮食市场预判预调机制,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会商研判,统筹考虑玉米、稻谷、大豆等秋粮品种生产形势和市场走势,提前谋划针对性举措,丰富政策储备,掌握工作主动。要认真落实国家粮食调控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中央和地方各级储备协同运作,合理把握收储轮换时机、节奏和力度,切实发挥吞吐调节作用。要加强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一体推进粮源调度、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市场调控和保供稳价合力。要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供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不断提高应急保供能力。相关涉粮央企、地方大型骨干企业要自觉服务宏观调控,始终在市、均衡有序购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中储粮集团公司要严格履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强化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组织实施,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要提前确定、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公布有关信息,方便农民就近就便售粮。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按程序申请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用心用情服务,着力提升工作质量水平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农民售粮实际需要,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举措,做好收购现场、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等各项服务,不断提升农民售粮满意度。要认真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要求,做好装卸指引、过磅称重、质量检验、账款清算等各环节工作,督促粮食收储企业早开门、晚收秤,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收购时间。要进一步加大预约收购推广应用力度,健全完善专用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平台功能,提高预约收购便捷性、实用性,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要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和服务,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帮助农民减损增收。要指导收储企业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仓储管理规范化水平,促进绿色优储、减损降耗。
五、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底线
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充分评估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统筹做好粮食收购、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要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做好天气信息提醒服务;一旦发生灾害天气,第一时间出台针对性措施,及时优化收购安排,最大程度降低因灾损失。要加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对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粮食,可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处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预防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续推动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安、库安、粮安。
六、严格履职尽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各部门(单位)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监管和行业指导,共同构建全覆盖无遗漏的监管格局。要聚焦售粮款支付、质价政策执行、质量安全检验、粮食收购称重计量等问题多发环节,突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问题。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四不两直”突击检查、信息化穿透式监管等手段,提高检查效率。要充分发挥12315、12325热线“前哨”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查处违规定点、以陈顶新、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线索移送办理机制,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建立突发问题应急响应机制,共同妥善处置重点难点问题。要严格落实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要求,政策性粮食收购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确保粮库信息系统通过省级平台或者央企平台与国家平台实时互联互通,真实准确反映业务实际。粮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合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七、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秋粮收购工作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要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承担起组织辖区内秋粮收购工作的主体责任,提前做好收储工作预案,加强购销活动统筹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健全完善粮食收购相关协调机制,加强央地、部门、区域间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涉粮数据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帮助售粮农民和各类收购主体合理安排购销活动。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