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22 00:01:22 来源: sp20241122

  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4年7月2日至4日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上合组织+”会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务实的气氛中举行会谈,高度评价建交32年来中哈关系发展成果。

  双方强调恪守1992年1月3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建交联合公报》、2002年12月2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1年6月1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5年8月31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宣言》、2017年6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19年9月11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22年9月14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建交30周年联合声明》、2023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以及其他双边文件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和内容。

  双方强调,将进一步发展两国全方位高效合作,打造中哈关系新的“黄金三十年”。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坦诚交换意见。

  一、双方表示,将继续以元首外交为引领,发挥好各层级交往和各领域合作潜力,在更高水平上进一步巩固中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世代友好、高度互信、休戚与共、共享繁荣的命运共同体。

  两国元首指出双方合作的高水平,重申将一如既往地共同致力于加强中哈关系,两国友谊牢不可破,双边战略性对话不受一时一事影响,政治互信水平高。

  二、哈方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相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十四五”规划制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将成功实现。

  双方强调,维护政治安全意义重大。为此,中哈将继续深化政治互信,加大在涉及两国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问题上的相互支持,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内政,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搞双重标准。

  中方坚定支持哈萨克斯坦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定支持哈萨克斯坦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坚定支持哈萨克斯坦在建设“公正哈萨克斯坦”过程中为维护国内稳定、民族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采取的必要举措。

  哈方坚定支持一个中国原则,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哈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反对外部势力干涉,重申不同台湾开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三、双方指出,两国立法机构交往势头良好,愿继续深化两国在立法和治国理政领域经验交流。

  双方支持两国政党交往,深化相互了解与信任,促进双边各领域合作。

  四、双方高度评价2024年3月建立的两国外长战略对话为进一步深化政治互信、发展中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所发挥的作用。

  五、2013年9月,哈萨克斯坦成为“一带一路”的首倡之地,两国元首高度评价双方为持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所开展的务实合作。

  双方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高效的、深受欢迎的国际合作平台。双方愿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公正哈萨克斯坦”经济政策对接,进一步挖掘经贸、投资、互联互通等领域合作潜力,并共同保障两国有关合作项目安全顺利实施。双方愿在互利基础上持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提升中哈毗邻地区互联互通水平。

  两国元首特别指出,中哈合作委员会以及中哈企业家委员会在中哈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拓展中哈务实合作方面发挥了关键协调作用,在推动中哈经贸关系发展、深化两国企业务实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双方高度评价2023年双边贸易额创历史新高及两国政府为提升双边贸易额付出的努力,愿采取切实举措扩大贸易和推动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电子商务合作,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便捷贸易往来,商定未来尽早实现贸易额翻番。

  双方愿相向而行,拓展中哈贸易结构,促进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贸易,共同推动贸易结构多元化。

  双方愿共同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经贸合作发展规划》,推动中哈经贸合作平稳健康发展。

  中方欢迎哈方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和中国—亚欧博览会,推动双方企业利用上述平台扩大合作,共享发展机遇。

  双方愿共同推动标准化、合格评定和计量领域合作,为双边贸易创造良好条件。

  双方愿共同推动尽快完成中哈双边投资协定升级谈判,为双边投资合作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贸易和一体化部签署合格评定领域合作备忘录。

  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贸易和一体化部签署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领域合作备忘录。

  为拓展合作领域,培育合作新增长点和新动能,发挥经济互补优势,双方愿持续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双方学术界也将研究在该领域建立对话平台的可能性。

  双方对2024年5月23日在阿斯塔纳举办的中哈合作委员会创新合作分委会首次会议表示欢迎。

  双方强调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将积极促进在科技减贫、技术转移、联合研究、共同建设科研平台等方面取得更多务实成果,推动建设一批中哈伙伴研究所,进一步推动两国科学家交流。

  双方支持两国航空航天机构和企业在和平利用外空领域开展交流和合作,推动月球与深空、遥感数据接收与互换等互利合作,以及探讨商业化使用双方航天发射场的可能性。

  双方高度评价中哈产业与投资合作机制对推进两国产业合作的积极作用,愿进一步深化两国投资发展合作,加快实施非资源领域投资合作项目,研究探索建立联合工业园。重视可再生能源、关键矿产、创新、数字经济、粮食安全、农业、交通、货运、物流等新兴领域合作。

  双方愿推动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合作,分享发展经验,加强在信息技术、中小企业、5G、通信、数据存储和分析、能源电子、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将采取措施保障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哈萨克斯坦境内段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和按计划稳定供应,研究提升供应量的可能性。双方将继续深化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和加工等领域合作,持续加强风电、光伏、光热等清洁能源合作。

  双方将积极推动两国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

  双方采取措施共同在哈实施绿色能源项目,包括运用高新技术建设发电站,对电网进行升级改造。

  双方愿共同细化中哈第三条跨境铁路建设方案并将按程序商定接轨点,欢迎启用哈萨克斯坦西安陆港码头。双方重申,愿不断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持续深化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领域合作,继续共同发展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挖掘跨境货物运输和口岸潜力,深化中欧(亚)班列和跨里海国际运输路线务实合作,增加航班数量。双方同意,持续同步推进中哈边境口岸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口岸通行能力。

  双方愿结合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增开中哈边境口岸的可能性。哈方建议增开木扎尔特—纳林果勒口岸和阿黑土别克—捷列克特口岸。

  双方将在两国铁路公司层面建立包括中欧(亚)班列在内的跨里海国际运输路线运价沟通和协调机制。

  双方认识到加快推进跨里海运输对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具有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两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中欧跨里海直达快运开通仪式,愿持续深化中欧班列和跨里海运输务实合作。

  双方愿共同支持开行中国—中亚人文旅游班列,包括探索开行首趟西安—阿拉木图人文旅游班列。

  双方愿加强邮政管理部门合作,支持两国邮政快递企业开展跨境寄递业务合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双方将积极落实2006年12月20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哈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推动尽快成立中哈边界联委会。

  双方指出,应拓展并深化农业合作,欢迎成立中哈合作委员会农业合作分委会。双方强调应进一步扩大哈农产品向中国出口。

  双方愿采取更多切实措施,交流节水灌溉、畜牧兽医、贫瘠土壤综合利用等领域经验。双方支持加大对哈农业领域投资,特别是在面向中国消费者的绿色生态、高附加值农产品产能建设方面。双方将基于国际标准和规则,继续深化动植物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以扩大哈农产品对华出口和转运至第三国。

  六、双方强调,将深化人文交流,广泛开展文明对话,加强在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考古、档案、体育、媒体、智库等领域人文合作,创新形式举办多种活动拓展青年交流机制,开展联合考古、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博物馆交流、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等领域合作。

  双方将研究于2025年在中哈合作委员会框架下设立教育合作分委会。

  双方将尽快完成互设文化中心。

  双方高度评价在中国“哈萨克斯坦旅游年”框架下开展的工作,愿共同举办好后续活动,促进两国旅游合作发展。

  两国元首宣布2025年为哈萨克斯坦“中国旅游年”。

  双方将全力推进教育机构、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和扩大两国学生双向流动规模。双方欢迎香港城市大学在萨特巴耶夫国立技术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在阿斯塔纳国际大学开设分校。双方鼓励中国高水平院校在哈办学。双方愿加快在哈设立第二家鲁班工坊。

  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文化与信息部签署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在节目播出、联合制作、人员培训等方面合作。

  双方支持哈萨克斯坦文物来华展出,以及中国文物赴哈萨克斯坦展出。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环保领域合作成效。双方愿继续围绕跨界河流水质监测与保护和跨界河流突发事件应急与污染防治开展合作,切实改善边境地区环境质量,推动区域绿色发展。

  双方将在平等、睦邻友好和互利原则基础上,继续推进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框架下务实合作。双方将积极推进水文和节水技术交流,继续共同做好霍尔果斯河友谊引水枢纽和苏木拜河联合引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高质量建设霍尔果斯河阿拉马力(楚库尔布拉克)联合泥石流拦阻坝,造福跨界河流沿岸两国人民。哈方感谢中方在2024年额尔齐斯河汛期增加对哈方的报汛频次,认为这为哈方做好水库调度和保护居民利益提供了重要帮助。双方同意在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委会机制框架下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跨界河流水量分配的协定》草案协商工作。

  双方欢迎两国主管部门就在生态监督、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开展经验交流达成原则共识。

  七、双方高度评价2023年地方合作水平,欢迎2024年6月26日在乌鲁木齐举办第三届中哈地方合作论坛。双方支持两国地方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和合作,挖掘地方和毗邻地区合作潜力,鼓励更多省州(区市)建立友好关系,增进两国民间交往。

  八、双方重申坚定恪守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和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支持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平等参与全球治理、照顾彼此利益为基础发展国际关系。双方愿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欧会议、中国—中亚机制等多边机制框架下深化协作。

  双方对国际局势动荡不安表示关切,重申将坚持推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在维护国际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主要协调作用。鉴此,中方注意到哈萨克斯坦提出的在阿拉木图设立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中亚及阿富汗地区中心的倡议。

  双方高度评价哈方担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所做工作,相信于2024年7月4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会取得丰硕成果。双方商定,同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一道,共同努力完善组织活动,制定《上海合作组织2035年前发展战略》,推动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各国团结共促世界公正、和睦、发展的倡议》。双方将继续加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弘扬“上海精神”,凝聚各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识,为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哈方将支持中国担任2024年至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共同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各领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中方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作为2022年至2024年亚信主席国所做工作,双方重申愿共同推动亚信升级为成熟的国际组织。

  两国元首对2024年3月30日中国—中亚机制秘书处在西安成立表示欢迎,相信中国—中亚机制将成为高效的重要多边合作机制,为中国和中亚国家关系全面发展注入新动力。

  中方支持并愿全力协助哈方2025年在哈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

  哈方感谢中方一贯支持哈方举办世界和传统宗教领袖大会,双方愿继续在大会框架下密切合作,弘扬包容、宗教和睦及全人类团结理念。

  双方强烈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愿积极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完善落实边防合作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共同打击“三股势力”、跨国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维护两国和地区安全与稳定。双方将共同推动建立中国—中亚公安内务部长会晤机制。

  双方愿根据两国元首共识,共同促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推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机制化。支持和鼓励两国生物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共享研发成果等合作,开展生物安全政策经验交流和科研合作,维护生物安全和民众生命健康。中方重申支持哈方关于建立国际生物安全机构的倡议。

  根据2023年7月20日在阿斯塔纳成功举办的第一轮中哈生物安全部门间磋商成果,双方商定继续在该领域开展合作,2025年在北京举行下一轮生物安全磋商。

  哈方欢迎中方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以及中方为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权利所作努力。

  双方愿就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加强立场协调,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双方重申致力于推动“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联大决议全面有效落实。

  双方将积极合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和哈萨克斯坦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表示感谢并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两国元首相信,双方会谈及会谈期间达成的共识和国事访问中签署的各项文件将为中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各领域进一步发展注入强劲动力,造福两国人民。

  本声明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在阿斯塔纳签署,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哈萨克文和俄文写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主席         总统

  习近平        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

  (新华社阿斯塔纳7月3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04日 03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