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09:33:36 来源: sp20241114
我国基本水情一直是夏汛冬枯、北缺南丰,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与此同时,用水粗放、浪费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用水管理有待加强。《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从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节水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规定。
汩汩清水,从江河湖库到千家万户,经历了取水、供水、用水、排水等环节。《条例》立足全过程、全链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实行计量收费”等。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水利部门针对“取供用排”等环节节水特点,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严控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加快节水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强化节水管理效能,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比如,在非常规水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状况,将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接下来,水利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行动,完善再生水定价机制,培育再生水交易市场,着力扩大非常规水利用领域和规模。
水利部门认真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出台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财税金融政策,进一步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开展“节水贷”金融服务,不断推进节水产业化和产业节水化。
近日,水利部、中国银行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节水产业重点领域,中国银行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额度支持,贷款利率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贷款、高端制造业、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利率优惠政策。
《 人民日报 》( 2024年05月08日 12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