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6 00:35:33 来源: sp20241106
养老院动辄数万元预收费行不通了
赞助费、门槛费、押金名目繁多 监管新规实施后预收费要降、逐步实行按月收费
为加强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监管,5月10日,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养老服务费的预收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鼓励养老机构采用当月收取费用的方式向老年人提供服务,尚未建成或者已建成但尚不具备收住老年人条件的养老机构不得收取会员费。据了解,《意见》将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养老院预收费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新规将对广州的养老院市场产生哪些影响?养老院经营者将如何应对?市民对新规反响如何?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欢欢(除署名外)
记者走访:
入住养老院前普遍要收数万元“门槛费”或押金
记者走访市内多家养老院发现,老人入住养老院时基本上都需要缴纳一笔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的费用,对于这笔费用,不同的养老院有不同的称呼,有的称之为“赞助费”,有的称之为“门槛费”,还有诸如“会员费”“服务费”“一次性购置费”“一次性生活设施设备费”等。并且这笔费用一般不退回,就算能退,最多也只退三到五成。
其中,有不少养老院采取“赞助费+月费”模式。某养老院负责人杜先生告诉记者,赞助费根据不同签约年限而定,如老人签约三年需要先缴纳6.8万元赞助费,未入住或入住未满1年可退50%,入住1~3年可退20%,如果住3年以上则不可退还。“入住后每月费用包括床位费、餐费和护理费(据评估结果而定)。自理型老人标准双人间每月费用4500元,护理型老人每月费用8000元。”
还有部分养老院则采取“押金+月费”模式。尽管押金可以全部退还,但月费价格相对比较高。以某高端养老院为例,老人入住需要先缴10万元押金,然后按照其护理等级收取床位费、餐费、护理费。其中,单人间床位费是8600元/月,双人间床位费大约6600元/月,餐费每月1800元,护理费则根据老人护理等级从5000元/月到15000元/月不等。在床位费收取方面,记者走访的5家养老院中,有两家为每季度收取一次,有一家是每半年收取一次,另外两家则是按月收取。
市民周先生打算把父亲送到养老院。经过一段时间的走访和对比,他为父亲选择了一家需要缴纳7.5万元赞助费、每个月的费用约8000元的养老院。周先生的月收入约1.5万元,他每个月要还房贷以及家庭日常开支等,对于每个月8000元的养老院费用,他多少还是觉得有点“肉疼”。周先生表示,如果按照最新的养老院收费新规,那么养老院应该对之前收取的超过标准的部分费用进行退还。前几天他还专门就这个问题和该养老院进行了沟通,但养老院方面表示“新规还没有实施,要等实施以后再协商”。
律师:
预收费纠纷案例不少 市民期盼养老院收费更规范
广东法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唐红炬律师表示,养老院预收费和很多商业机构的预收费一样,存在风险。“近年来老人因入住养老院时缴纳的赞助费和押金退不了而和养老院产生纠纷的案例不在少数,很多时候甚至要对簿公堂,但即便如此,不少老人的押金依然不能退回。所以《意见》的出台很及时,很有针对性。”
在唐红炬曾经代理的一个案子中,一位66岁的老人和养老院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老人入住前一次性缴纳8万元“赞助费”,这笔钱在入住1年之后就不能退还。后来由于疫情影响,家人将老人接回家居住,随后老人表示不愿再回去养老院住,家人于是想要回这笔钱。但养老院方面表示因为时间跨度超过1年,这笔费用无法退回。
另一个案例中,78岁的周姨于2021年9月与某养老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周姨支付“养老服务认定费”12.6万元后,可享受在2055年前任何时段入住该养老院的资格;周阿姨若因自身原因无法入住可申请养老院退费。周姨支付了这笔费用后并未入住,后因老伴去世,她打算前往外地生活,故要求养老院退还这12.6万元,但养老院仅同意退还一半费用,因为合同条款写着“客户申请退款时,养老院仅须退回50%”。
周姨于是将该养老院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该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客户申请退款时,养老院仅须退回50%”属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的重要条款,而合同中并未对该条款予以加黑、加粗等方式提示合同缔结方注意,因此法院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周姨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
对于养老院预收费新规,很多市民都表示欢迎。正在为母亲寻找养老院的刘女士表示,过去几年养老机构“爆雷”的消息不少,给家中有老人的家庭带来了一些困扰。如今国家加强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监管,一系列措施不仅能降低老人入住养老院的资金门槛,也可以让老人家属更加心安。“几年前,我姐姐的婆婆住进养老院就交了7万元入住费,再加上一次性缴纳一年床位费,一次性支出了十多万元。我母亲入住养老院时如果能把这笔费用降下来,那就太好了。”
养老院经营者:
新规或带来行业“洗牌” 倒逼机构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养老院预收费新规的出台无疑也触动着养老院经营者的神经。“新规对不少养老院来说肯定会有压力,我们正打算对收费规则进行调整。”广州市某养老院院长林炜然从事该行业已有十多年,他告诉记者,新规实施后,对民营养老院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或将带来广州养老院行业的“洗牌”。“尤其是一些在近几年投入比较大的养老院,原本想借着优越的条件接收更多有高端消费需求的老人入住,收取更高的押金,但如今新规对养老院预收费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批前期投入较大的养老院或将面临现金流紧张的局面。”
在林炜然看来,新规对那些已经运营了十多年的养老院来说影响还不算大,但对于那些投入运营不久,亟须回笼资金的高端养老院经营者来说,新规会带来较大影响。“像一个有500张床位的养老院,通常投资都在2000万元以上。这些养老院在运营的前5年都要靠预收费来回笼资金,维持日常运营,并且这还只是固定资产投资,后期养老院护理人员的工资、日常开支都还需要现金流支持。”
林炜然表示,《意见》逐步引导养老院按月收费,他所在的养老院预计在未来两个月也会对新收的老人实行按月收费。
他认为,由于新规限制了“会员费”的投资用途,养老机构也需要重新审视其投资领域,这实际上也是在倒逼养老机构提升资金管理水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那些资金实力不足,长期依靠赞助费周转才能维持运营的养老院在新规实施后将面临被淘汰。”
积极应对新规:
不少养老院通过“共享护工”降低成本
广州另一家养老院的罗院长也告诉记者,新规对养老院的经营会带来较大影响。“按以往经验,养老院每年要新收50名老人才能维持收支平衡。但近年来每年新增老人都不到30人。”他介绍,该养老院在建设时就投入了3000多万元,包括场地租金、房屋装修、消防设施安装等,老人在入住时需一次性收取10万元“门槛费”,并一次性收取半年的床位费,老人若一次性缴纳3年床位费还可享受打折优惠。他表示,此举不仅是为了回笼资金,还因为养老院需要给30多名护理人员发工资。而新规要求,养老服务费预收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所以该院今后对新入住的老人,“门槛费”会降低2万元左右。
因为面临资金压力,罗院长表示,接下来除了小幅上调床位费,该养老院还准备采取多项措施来降低成本。“人工成本现在是比较大的一个负担,我们准备和其他养老院共享护工。”他说,有的养老院因为入住率低,护工人力有富余,他们此前已经尝试和这些养老院共享护工,减少固定护工的数量以节省开支。
林炜然也表示,如今“共享护工”对养老院来说的确是一种节省成本的方式,不少养老院正在这样做。“对那些护工有富余的养老院来说,通过输出护工可获得一定收益,而对那些急需护工的养老院来说,和其他养老院共享护工可以节约成本。”
行业协会:
新规可能带来“阵痛” 但可减少老人入住压力
广州市养老服务产业协会副会长邹海贵也密切关注着即将实施的养老院预收费新规。他表示,随着我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为了迅速回笼资金纷纷采取了预收费模式运营,但近年来,个别养老机构在预收大额费用后出现了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情况,让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对此,《意见》鼓励养老机构采用“当月收取费用”的方式,并采取第三方存管和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邹海贵表示,《意见》相关举措会对养老机构的资金需求提出挑战。由于预收款的周期和金额受限,养老机构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通过长期预收款来进行资金周转或投资。“过去部分民办养老院在预收费方面的确存在不规范之处,新规有助于守护好老人的‘钱袋子’。”他认为,新规可能会给养老院行业带来“阵痛”,过去那种靠预收费来回笼资金、“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已经行不通了,养老院经营方必须适应新规,更加谨慎地管理资金。
邹海贵介绍,不少养老院一次性收取的“赞助费”超过10万元,有的养老院的床位费甚至一次性收取20万元,老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去世为止。“这笔费用可能是老人月床位费的20倍,按照新规标准来算,不少养老院都超标了。”而在收费周期方面,为了吸引老人入住,不少养老院鼓励老人家属一次性缴纳多年的费用,这样每个月床位费会有打折优惠,但《意见》明确规定养老院预收费周期不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这对很多养老院来说都将是一大考验。
邹海贵认为,新规实施后可以让老人的预付资金安全更加有保障,也可以降低老人入住养老院的门槛和资金压力。(广州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