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07:49:41 来源: sp20241230
“线上加班”如何计算加班费?如何助推欠薪纠纷源头治理?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案例明晰欠薪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促进保障制度落实落细,从源头遏制欠薪问题发生,推动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法院完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
某工程技术公司、某电器公司、某市公路总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了一个交通工程项目,该工程技术公司为牵头单位。余某从工程技术公司分包部分施工项目,并雇佣王某等114名农民工提供劳务。然而,王某等人按约施工完毕后,工资却被拖欠很久都没拿到。拿不到辛苦钱,王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余某、工程技术公司等支付工资280余万元。
114名农民工来自6个不同省份,如何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曙光介绍,法院依法简化王某等人的立案手续,提高审判效率,判决中标联合体将项目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余某,应对余某所欠付的工资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同时,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促成114名农民工的工资于20天内全部执行完毕,高效兑现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解决好了司法个案,还要再向前延伸一步,做好源头预防、前端治理。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企业还存在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违法行为,便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敦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责令企业依法及时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助推诉源治理工作,防止类案出现。”刘曙光介绍。
“欠薪纠纷关系着劳动者合法利益的维护,保障其利益诉求快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造在线诉讼平台,通过数字赋能更加便利当事人,多措并举建立根治欠薪“快车道”。
“挂靠”施工出现欠薪情形的,施工单位应承担清偿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以专章形式作出规定,为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提供特别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工程建设领域禁止挂靠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郭某等借用某建设公司资质与建设单位某置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置业公司将工程土建、安装工程承包给建设公司。刘某以某劳务公司名义与郭某等签订劳务施工协议。刘某雇佣农民工卢某从事砌墙劳务工作。刘某向卢某出具8120元工资欠条。后刘某支付卢某3000元,建设公司支付卢某1012元,尚有工资4108元未付。置业公司已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向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卢某提起诉讼,请求刘某、建设公司共同支付欠付工资,置业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卢某与刘某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刘某应支付欠付卢某的工资4108元。”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该建设公司允许郭某等以公司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对于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应承担清偿责任,判令刘某、建设公司支付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