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跨军地改革(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12-30 09:24:30 来源: sp2024123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深化跨军地改革。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富国和强军,着眼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开创改革强军新局面的重大举措。各方面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的战略考量,把握深化跨军地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高标准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新时代跨军地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盘子,领导开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广泛、最为深刻的国防和军队改革。在这场伟大变革中,党中央把跨军地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顶层设计、跨域统筹、协调推进,取得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完善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领导管理体系。着眼形成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构建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领导管理体制,重塑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构建国防发展领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加强党中央对国防发展特别是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和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进国防建设。

  构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着眼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建立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县级以上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和行政机构,建成从国家到村(社区)六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制定安置就业、优抚褒扬、服务保障等方面配套政策,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全国一盘棋的退役军人工作格局。

  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和力量结构。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调整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对全国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整体移交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至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不再将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列武警部队序列并全部退出现役,组建海警总队。通过调整改革,武警部队职能更加聚焦,领导指挥体制和力量体系得到优化。

  调整国防动员体制和空中交通管理体制。实施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科学配置党政军系统国防动员职能,优化重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调整设立相关办事机构,建立国防动员指挥运用军地协调机制,形成在党领导下军地各司其职、密切协同的国防动员新格局。实施空管体制改革,在中央和地方层面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快优化国家空中交通管理系统。此外,还实施预备役部队调整改革,在军队保障社会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取得扎实成效。

  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重塑军队资产管理秩序。着眼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和本色,促进部队聚焦备战打仗主业,全面停止军队各级机关、部队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军队不从事经营活动的目标基本实现,取得显著政治效应、军事效应和经济社会效应。创新军队资产管理模式,探索走开军队资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