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曝光台|虚假保价、不告而投……这些快递乱象值得警惕

发布时间:2024-12-16 06:32:07 来源: sp20241216

“人民投诉”是人民网重点打造的消费者线上投诉维权服务平台。“人民投诉”开设“消费曝光台”专栏,帮助消费者洞察消费陷阱,助力消费环境建设、提升消费市场服务质量。

"邮寄了12瓶酒保价2000元,快递公司损坏了却拒绝按保价给予我赔偿。”今年以来,在人民网“人民投诉”平台,快递利用“高保低赔”保价条款变相收取高额保费,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投诉不在少数。

时下,互联网经济持续发展,快递已成为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截至8月13日,今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已突破1000亿件。

伴随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快递行业出现的乱象也频频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消费者通过“人民投诉”平台反映电脑运输途中遭损毁,快递公司客服推诿不赔偿。(图片来自“人民投诉”用户)

消费者通过“人民投诉”平台反映电脑运输途中遭损毁,快递公司客服推诿不赔偿。(图片来自“人民投诉”用户)

“人民投诉”梳理发现,平台涉及快递服务的投诉问题主要有:快递员素质良莠不齐,私开包装、偷件等;“保价”形同虚设,出现物品丢失、损坏、短少等情况时,快递公司拒赔、少赔,或与商家“踢皮球”推卸责任;延迟发货、错分站点等,导致快递长时间滞留延误送达;末端投递纠纷多,约定上门投递的快件被擅自投放至快递柜;虚假签收频现,包裹未送到物流显示“已签收”……

网友涉及快递服务相关投诉问题。(“人民投诉”用户投诉截图)

网友涉及快递服务相关投诉问题。(“人民投诉”用户投诉截图)

打通快递服务“堵点”,需要更多“实招”。

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快递“不告而投”“暴力运输”等问题作出规范。

在此基础上,各地也积极行动,规范行业发展。如山东省目前就快递业立法征求意见,内容包括不得擅自放快递柜,可免费上门两次投递等。

新规效果的全面体现还需要时间,也需要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结合多地消协和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内容,“人民投诉”建议消费者——

·选择有资质的快递公司:在选择快递服务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在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方面口碑较好的快递企业。

·清楚了解相关条款:在寄递前应仔细阅读快递详情单(或递运单)上的相关条款内容,特别是一些限制或排他的条款。应看清关于保险、赔偿、免责等条款内容,问清寄递时限,并在运单上标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妥善寄递特殊物品:易碎物品建议购买保险,在保险货物名称的栏目内正确填写物品名称、保险金额、价值,避免理赔时产生纠纷。价值较昂贵的物品需进行保价时,应向快递公司咨询清楚相关保价和偿付条款,必要时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留存书面、电子照片等相关能够证明托寄物品内件价值的证据,以便发生丢失损毁等情况时,及时向快递公司反映,申请赔偿。

·签收快递时及时检查包裹:在签收快递时,务必仔细核对收件人信息和快递单号,确保签收的是自己的包裹。对重要或高价值的物品,建议在签收前拍照或录像,以备不时之需。针对需要收件方付费的快递,一定要在付费前当着快递员的面将快递拆开来验货,以防骗局。

·保护个人寄递信息安全:快递详情单上留有个人家庭住址、电话、寄递物品等信息,建议使用后的快递详情单应确认无法显示或者泄露个人信息后再行丢弃,确保个人信息不泄露。

·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发生纠纷,可选择与快递企业协商和解、通过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调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

在“人民投诉”平台上,不少快递服务相关投诉已得到妥善解决——

用户65985683投诉:“商品24小时无物流更新,反馈问题给中通快递客服,至今未处理。”

机构回复:“经与商家核实,此单系我司误扫揽收。”

用户88179634投诉:“快递丢失,快递公司拒绝原价赔偿。”

机构回复:“我司核实此件已丢失,赔付您1000元以及24元的运费。”

……

屏幕前的你如果遭遇类似的消费权益侵害,

欢迎通过“人民投诉”平台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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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曹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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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淼、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