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优化 多数品种资源量有所提高

发布时间:2024-12-16 05:30:49 来源: sp20241216

人民网北京3月22日电 (方经纶)在农业农村部22日举行的“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欣太介绍了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相关调整情况及今年的部署安排。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管理手段,每年5月1日至9月16日,除极个别作业方式和特许捕捞外,全部海洋捕捞渔船和配套辅助船实施阶段性休渔。

王欣太表示,2023年,农业农村部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调整优化,对东海区流刺网、拖虾、笼壶、灯光围网四种作业类型渔船实施专项捕捞,各海区开渔时间进一步统一,专项捕捞范围进一步扩大。相关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通告,细化捕捞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专项标识、进出渔港报告、渔获物定点上岸、船位动态监控等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

王欣太列举了相关数据,农业农村部组织东海区三省一市开展东海突击行动,统一指挥,全域联动,查处违规渔船20艘,涉案人员216人,罚没违规渔获物200余吨。在部分重点地区的调查中显示,91.12%的受访者认为,2023年伏季休渔整体状况良好,经过伏休期间休养生息和增殖放流,多数品种资源量有所提高,三疣梭子蟹、中国对虾可捕量均处于近十年同期较高水平。

关于今年的伏季休渔监管,王欣太表示,要加强海上巡查,紧盯重点对象,紧抓重点海域,紧扣重要时间节点,严防非法捕捞、跨区跨线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优化专项捕捞管理措施,提升专项捕捞管理效果,确保专项捕捞更加规范有序。加强对资源调查船管控,监督其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渔获物定点上岸等管理制度,确保渔获物妥善处置,防止流入市场。深入实施船籍港休渔制度,切实加强渔港内停泊船只监管。发现未按规定回船籍港休渔的,限期返回船籍港,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四是全面开展船位动态监控,充分运用全国渔船动态监控系统,逐船标注专项捕捞渔船信息,开展动态船位实时监测,全天候筛查研判违规渔船并通报地方依法核实处置。

(责编:方经纶、吕骞)